重金属具有富集性,很难在环境中降解,在大气、水体、土壤、生物体中广泛分布。“十三五”时期,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但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重金属污染防控任重道远。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为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以下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较快提升,重金属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制度和长效机制,重金属污染治理能力、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全面有效管控。
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原则,《意见》明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铊和锑主要是从环境风险防控角度加强管理。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重点区域主要聚焦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问题较突出的区域。
《意见》还提出鼓励地方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国家要求以外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
分类管理落实责任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要深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执法,强化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为此,《意见》提出了五方面共二十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分类管理,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主要是完善全口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推行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探索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二是严格准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主要是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依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优化重点行业企业布局。三是突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是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开展涉镉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涉重金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进涉重金属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四是健全标准,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执法,主要是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标准体系,强化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强化涉重金属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涉重金属污染应急管理。五是落实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和社会共治,主要是分解工作任务,定期调度进展,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公众参与。
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深度治理
淘汰落后、工艺提升改造、开展深度治理……《意见》指出,重金属减排措施和工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等要求,推动依法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在工艺提升改造方面,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积极推动竖罐炼锌设备替代改造和铜冶炼转炉吹炼工艺提升改造,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生产每吨聚氯乙烯用汞量持续稳中有降。
在开展深度治理方面,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加强生产车间低空逸散烟气收集处理;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完善酸性废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加强粉尘收集治理,电镀行业企业开展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强化督促指导,从以下四个方面保障《防控意见》的实施:一是要求各省(区、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减排目标,细化任务分工,逐项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定期调度各省(区、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进展、减排工程完成情况,对于进展滞后的地区,实施预警,对未执行总量替代政策的地区,进行通报。三是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帮扶,帮助地方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从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各地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四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各地将举报重点行业企业非法生产、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倾倒转移含重金属废物等列入有奖举报重点奖励范围。(记者杨秀峰)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