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积累了具有长远指导性的宝贵经验。要继承和发扬好宝贵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推动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迈上新台阶,与国际社会共同开启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进程。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内容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当人类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是慷慨的;当人类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是无情的。一些过度开发利用自然的惨痛教训表明,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制定新时期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规划,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全过程,坚持以自然承载力为基础,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协同推进高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自然规律,积极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避免人为过度干预,对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实施有效保护,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因地制宜利用偏远山区深度贫困村4万余亩速生毛竹资源,形成毛竹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的竹产业链,走出一条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绿色经济脱贫的路子。图为2020年7月11日,在会昌县周田镇河墩村,村民将晾晒好的竹筷半成品运回烤房进一步烘干。人民图片 朱海鹏/摄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
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生物多样性为人类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生产生活必需品、健康安全的生态环境和独特别致的景观文化。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经济、创造就业、群众增收、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加快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让百姓既得到“绿叶子”,也富裕“钱袋子”,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从而达到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的目的。
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落实就地保护体系,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统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
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加快恢复物种栖息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和极小种群保护,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
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建立健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监管制度,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
原本栖息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境内的一群野生亚洲象北上及返回之旅,引发全球关注。中国政府与民众携手护象的行动得到世界点赞。图为2021年8月9日在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境内拍摄的象群(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胡超/摄
坚持夯实基础,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提高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
要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制度,研究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森林、野生植物保护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各地可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
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行为和整治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加快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网络,完善生物多样性评估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发挥各级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长效机制。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
地球是人类的共同家园,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各国是风雨同舟的命运共同体。必须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坚持以多边主义为引领,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进程,充分发挥我国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不断增强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生物多样性相关的国际条约,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的双多边对话合作,推动知识、信息、科技交流和成果共享。
筹备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推动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构建公正合理、各尽所能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为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求是网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