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2021年会“生态文明:共建万物和谐美丽世界”主题论坛9月8日举行。
国合会“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研究报告”提到,与世界其他国家分享中国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经验。中国生态保护红线模式有何优势?
2015年11月,江苏、海南、湖北、重庆和沈阳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试点。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透露,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划定的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不低于陆域国土面积的25%。
“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政策研究项目中方组长、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主任高吉喜表示,生态红线划定可加大生态保护的完整性,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网状保护体系。“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即将公布,各省份生态红线面积比例差别较大。未来,生态保护红线要做到严格管控、合理发展和生态补偿。”
自然保护地体系难以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局面
新京报: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效果如何?
高吉喜: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难以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的局面。目前,全球各国保护地建立的方式不尽相同,但总体上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构建的保护地体系为模式进行建立,分为严格自然保护区、原野保护地、国家公园、自然纪念物、栖息地/物种管理地、陆地/海洋景观保护地、资源保护地六类。各国名称不同,但内涵基本相近。
但是,这一体系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即保护地的面积不太可能无限制扩大,难以满足现在提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大部分国家保护区面积在10%-20%之间。整体来讲,全球各个大板块自然保护区面积整体偏少。目前,全球陆地在自然保护区平均的面积是15.67%,海洋只有7.6%。
因此,要想达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需要大幅提高保护地面积。最近几年最流行的观点“全球50%的陆地面积应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局面”。还有专家认为,要保护全球至少70%的陆地面积,才能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的局面。
新京报:除了面积不够,现有自然保护地体系还存在什么问题?
高吉喜:自然保护区都是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设定的,有严格的管控措施。因此,一般情况下,保护地面积不会很大。其次,保护区设立管理机构,保护成本很高。此外,有些区域不需要、不适合建立自然保护区。为此,需要创新保护模式,有效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和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主要是要保护生境或栖息地,因此必须要创新生态保护模式,中国生态保护红线就是一个非常可借鉴的模式。
生态红线实现网状保护,其划定是动态过程
新京报:中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范围如何确定?
高吉喜:中国的生态保护红线包括三部分,一是生物多样性非常丰富的地区,二是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地区,三是生态功能重要地区。所有的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等都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红线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大规模的城镇化、工业化活动。
目前,正式公布的文件中提到,全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不低于陆域国土面积的25%,这是综合考虑生态保护重要性和经济发展的结果。但从研究的角度,我们做了多种情景假设,在有效协调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最低面积为25%,最高为46%。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可以保护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会越来越大,目前提到的25%只是一个阶段的结果。中央发布的有关文件明确提出,生态红线划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位面积产值提高以后,未来不需要更大的地方来进行经济活动,生态红线的面积会继续扩大。
新京报:各省份生态保护红线比例差别大吗?有何不同?
高吉喜:差别比较大,比例高的省份超过了40%,如西藏、内蒙古、青海的红线面积就比较大,它们的生态功能都非常重要。另外,内蒙古西部、新疆等一些区域,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开发破坏后容易形成沙尘暴等自然灾害,也需要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因此,在划定红线过程中,需权衡生态保护的价值与开发的价值。北京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290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6.1%,在全国平均面积比例中也不算小。
新京报:和保护地体系相比,生态红线有何优势?
高吉喜:现在的保护区并没有把所有保护物种都纳入保护地,通过划定生态红线,我们希望把所有珍稀动植物都纳入进来。
同时,生态红线划定可加大生态保护的完整性。我们期望的生态保护布局是“点线面”结合,生态红线划定后,一定程度上是“面”的保护,加上生态廊道,就可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网状保护体系。
原来自然保护区小,物种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难以找到适合的地方。现在面积扩大了,生物生存的范围大了,也更有利于物种迁徙,为此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也显著增强了。
新京报:中国实施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经验,具有可复制性吗?
高吉喜:生态红线主要向全球贡献了一种新的保护模式,可为全世界所有国家提供借鉴。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埃里克·索尔海姆(Erik Solheim)曾谈到,“中国的生态红线系统是庞大而重要的,有巨大的潜力帮助世界解决我们需要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问题”。但在向其他国家推广生态保护红线的过程中,需根据本国国情,对评估的方法和模式进行适当调整。
生态保护红线内并非“无人区”
新京报:生态保护红线内,人们还可以进行哪些生产生活活动?
高吉喜: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并不是“无人区”,在不影响生态功能形态的情况下,可以有适当的人类活动。生态红线主要是保证生态属性不变,原来的湿地还是湿地、林地还是林地、草地还是草地。在这个前提下,居住在红线区的农牧民还可以从事原来的活动。
生态保护红线要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不改变生态性质和生态功能的情况下,既要提供生态服务,又要保障原居民的正常生活,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新京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如何监管?
高吉喜:生态保护红线不像自然保护区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其管理的主体责任在地方政府。国家层面,需通过卫星、无人机和必要的地面巡护来实现有效管控。
利用高科技技术来监管红线是重要手段。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中心,对生态红线内的人类活动进行实时监管,对生态质量的变化进行动态评估,以保证土地属性不改变,生态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降低,并且逐步提高。
新京报:地方政府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态度如何?
高吉喜:总体上,各地都能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特别是红线划定后,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生态红线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限制大规模的城镇化、工业化的活动,短期内会牺牲一些发展利益,但国家和地方政府会通过生态补偿进行调节,包括资金上的补偿、政策上的倾斜等。而且,从长远来看,特别是从区域的视角来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
新京报记者 张璐
来源:新京报
202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