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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直通车|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曝出哪些“土”问题

   日期:2020-10-19     浏览:160    

1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执法检查发现了哪些“土”问题?下一步如何防治土壤污染,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未来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解析。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促进“吃得放心”

土壤健康状况直接关系着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显示,我国已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四年负增长,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

但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利用措施尚未全面实施,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的监管不严,个别地方禁止生产区域仍然种植农作物。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说,总体看,我国污染耕地占比较低,污染程度以轻中度为主,受到污染的耕地当中,绝大多数可以通过农艺调控等措施实现安全利用。从空间分布看,污染较重区域主要集中在西南、华南的少部分地区,呈现局部相对集中、其他地区零星分布的特点。

他介绍,相关部门推进污染耕地分类利用治理——没有受到污染的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落实具体措施提升耕地质量;污染程度较轻的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和土壤调理的方式,确保产出来的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可以放心食用;污染程度较重的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植,可以改种桑麻或者退耕还林还草。

目前已有24个省份完成了类别划分任务,预计年底前各地区能够全面完成。

韩长赋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从4方面发力,推进耕地污染防治。一是强化防治责任落实,通过专项检查、年度评估、第三方评价、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各地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田间、落到地头。

二是强化防治措施落地。聚焦重点作物、重点区域加强技术指导培训,提升治理措施到位率,划定特定的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引导重污染耕地退出食用农产品生产,因地制宜改种牧草、棉花、桑麻、花卉、苗木等。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服务。四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建设化肥使用定额制、农膜使用回收全程监管等配套制度。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促进“住得安心”

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是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执法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在建设用地地块没有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要求时,就急于开发利用。

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说,自然资源部配合生态环境部初步制定了污染地块名录。法律明确纳入名录的污染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开工建设。同时,要求各地国土空间规划当中要落实土壤污染的防控要求。

他指出,目前在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底数、监测、名录更新及时程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陆昊表示,要落实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把调查结果及时、完整更新,要做到应进名录的都进名录。同时,要用好已有的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企业及其尾矿库污染情况调查等成果。

他说,要把现在疑似的污染地块和最后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矢量坐标叠加到“一张图”上,为今后的审批工作服务。此外,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并结合用途管制流程,在规划、用地审批、转用、土地供应等各个环节把名录要求落细落实。

高风险行业企业保险制度,破解“企业污染、政府买单”

法律虽然确定了“谁污染、谁修复”的关系,但由于土壤污染有滞后性,当发现污染的时候,造成污染的企业可能已经搬走或关闭,难以追责,或者企业无资金力量进行修复,往往形成“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恶性循环。

“构建一个高土壤污染风险的行业企业保险制度就显得非常重要。”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说。

他同时表示,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一个制度创新,难度依然很大。从2015年开始,一些地方在一些高风险行业,比如涉重金属、石化、危险废物处置等领域开展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

他介绍,2019年,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有1.6万家企业,共涉及赔偿范围达到531亿元,保费为4.25亿元。“可以看出,在环境高风险的污染赔偿领域中,企业赔偿能力扩大了100多倍,这项制度作用还是非常大的。”

此外,黄润秋指出,通过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协助土地修复是解决土壤污染资金不足的一个重要渠道。目前,湖南、吉林等地和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新华社记者 高敬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2020-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