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本次会议首次将“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这一命题通过文件形式进行了制度化表述,意义重大。生态产品作为自然的馈赠,其价值的转化机制背后是人类与自然关系的重构。如果说农业产品及其价值实现是农业文明发展的基石,而工业产品及其价值实现则是工业文明发展的基石,那么,在未来倡导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文明社会,生态产品及其价值实现无疑是生态文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当前,我国还处在工业(或后工业)发展阶段,工业产品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还处于探索和初级阶段。目前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相关实践,主要是基于现有资源禀赋来实现的,地区差异和资源禀赋导致了其不均衡的特点。例如,有的地区利用天然资源,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有的地区针对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景观提升、地块开发等进行价值提升。但更多地区则无资源、无条件,必须借助国家战略和整体规划,从更高更宽的领域来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提升和实现。
如何建立可操作、均衡发展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重大挑战和课题。要建立和形成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机制,应从以下六个方面,把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经济学属性。
第一,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基于生态需求的升级。
人们的需求是分层次的,如对雾霾、黑臭水体等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是满足人们对清洁空气和干净水质的基本需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产品、居住环境的品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需求的产生或是通过自身挖掘,或是通过与其他要素的有效整合释放出来。生态产品价值既包含实物产品中的价值,也包含依附在实物产品上的生态服务价值。只有科学评价和认识生态价值的实现形式,将其与人们的生态需求有效对接,才能更加科学、合理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例如,浙江余姚梁弄镇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将当地村民习以为常的自然生态环境重新整合、更新,把绿色生态、红色资源和富民产业有机结合,激发新的旅游需求,进而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释放了自然生态潜在的价值。
第二,生态需求的阶段性变化,影响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
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根据人们生态需求的阶段性变化,循序渐进式地实现。自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来,各地采取制度法规、工程措施、督察整改、综合整治等一系列举措,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但人们对生态产品的需求既包括环境质量改善,也包括生活、工作方面的舒适性要求。满足这一更高层次的生态需求,就要超越自然要素的基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其审美功能,深入挖掘、转化和释放生态产品的价值。例如,江苏徐州潘安湖对之前的采煤塌陷区进行生态修复,将千疮百孔的塌陷区建设为湖阔景美的国家湿地公园,推动了区域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该案例便是根据资源利用的不同阶段,分阶段地实现生态资源的使用价值和观赏价值。
第三,把握生态的时空属性,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转化。
在跨界流域水环境治理中,通常采用“生态补偿”的机制,这就是一种在空间层面的价值转化。再如,在土壤环境治理中,许多工业遗留场地或矿山开发遗址需要进行复绿。由于历史久远,许多责任主体无法追溯,因此通过“土地整治+地产开发”的形式,将废弃的土地进行土壤修复,符合人类健康标准后重新收储,进入土地市场进行流转。这便是将生态产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价值进行了挖掘和转化,既调动了各方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遵循了生态产品自身全生命周期的发展规律。例如,江西赣州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将遗留的受污染土地修复后打造为工业园区,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光伏发电站,并逐步引入油茶种植、体育健身等产业,带动当地就业和税收,实现“变废为园、变荒为电”。
第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应把握人们的需求弹性。
有些生态产品如农林产品、稀有资源产品,主要是满足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的基本需求,具有一定的市场议价空间和价格弹性。对于此类生态产品,基本可以实行放开价格的策略,走市场化运行模式。而水资源、森林资源等生态产品,关涉社会民生,对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应归类为“必需品”。对于此类生态产品,可以在政府指导价格的基础上,来实现其价值。这样既较好地保证了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也有利于社会生态环境的均衡可持续发展。例如,福建省南平市构建“森林生态银行”,将碎片化的森林资源进行集中收储和整合优化,将需求弹性不那么敏感的资源打包,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运营商管理,发挥其重要的生态价值。
第五,寻求生态产品价值各环节的稳态均衡。
若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全过程解析来看,从生态要素到产品再到价值,其中的每个环节都有自身的价值,相互之间是稳态均衡的。如在生态层面上,生态系统的平衡要求对生态环境资源进行科学使用;生态环境资源转换为各种“生态产品”的过程中,生产的成本与收益要在边际上维持均衡;在“价值”层面,生态产品的收益“价值”,须与社会其他部门的“价值”相均衡,否则就可能造成“失衡”,容易引发生态资源开发利用的矛盾和问题;在“价值实现”这个环节,也隐含着对成本收益关系的考量。要真正做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必须要实现上述多个环节的稳态均衡,它们是相辅相成、互为约束条件的。
比较典型的实践便是浙江丽水的“两山银行”和“生态信用评价”。2019年11月,浙江丽水云和县雾溪乡以水源地环保为切入口,发布生态信用正负面清单,把垃圾分类、五水共治、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内容列入个人生态信用指数评价,并逐条量化计分。这一做法将生态资源保护与基层治理相结合,将治理生态的成本与民生治理的产出相比对,在动态平衡中收获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形成基于环境容量和资源条件的消费约束机制。
由于自然资源尚无明确的价格标示,人类对生态产品的消费和偏好总是在变动的。但由于资源稀缺和外部性的存在,对生态产品的消费并不是越多越好,所以需要形成消费约束机制,在环境容量、资源条件容许的框架内,找到环境效用的无差异曲线和预算控制线,起到引导消费的作用,确保生态资源的利用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目前许多地区进行的“自然资源核算”,其目的就是摸清资源家底,有效控制对地方资源环境的利用强度,用法治和经济手段来抑制超出资源循环条件的生态资源消费。
建立和形成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机制,是促进生态文明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要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规律在生态产品上的具体体现,最终是要实现生态文明全生命周期建设以及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刘瀚斌 魏文栋 李志青,分别为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来源:上观新闻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