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以切实行动兑现承诺。3年多来,我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动“双碳”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我们要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把共担全球责任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统一起来,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坚定不移朝着“双碳”目标迈进
“双碳”工作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锁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
从国内看,碳达峰碳中和是我们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出发,主动谋划、主动提出、主动推进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既是减少化石能源消耗、优化能源结构的深刻革命,也是助推经济结构全面绿色转型、污染源头治理的过程,能够从根本上缓解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
从国际看,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特征的新增长路径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低碳技术、产业和治理能力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同时,在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面前,中国将通过实现“双碳”目标,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机遇中维护气候治理主权,通过深度参与气候治理,推动全球降碳和可持续发展进程。
降碳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务实行动。新时代十年来,我国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超过35%,相当于少用了1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了29.4亿吨二氧化碳,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超过6%的经济增长。我国在2020年已经超额完成第一阶段国家自主贡献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8.4%;在此基础上,“十四五”前两年进一步下降4.6%,节能降碳成效显著。
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越来越浓,少不了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的有力支撑。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衔接有序,为实现“双碳”目标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我们要积极落实各项绿色低碳政策,加快推进碳排放和能源消费与经济发展脱钩,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集聚。
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双碳”行动稳步推进。我国地域广大,各地的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不尽相同,因此碳达峰碳中和也不是全面铺开、一同实现的,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以率先达峰。各地要摸清自身碳排放家底,探索差别化的低碳转型路径,积极推动低碳城市试点、低碳园区试点和传统高耗能、高排放重点行业先行先试,确保“双碳”整体目标如期实现。
在近期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期间,我国全面深入参与各项议题磋商,为会议取得“阿联酋共识”等积极成果作出重要贡献,展现出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决心和负责任发展中大国的担当。如今,我国已经实现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未来,我们仍要积极推动和引领国际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维护好人类命运共同体。
立足国情,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
不同于发达国家先解决国内污染问题再应对气候变化,我们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艰巨: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保护与发展的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减污和降碳需要协同解决。中国在没有现成模板和经验可以套用的情况下,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艰巨任务面前,既不能邯郸学步,也不容瞻前顾后。因此,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明了路径:“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这是立足基本国情之下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产业结构偏重、传统产业占比较高,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能源还有较大需求。这要求我们在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前提下,确保科学有序推动能源、产业发展和社会生活向更符合“双碳”目标的方向迈进。
实现“双碳”目标也要和我国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前,我国尚处于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从内部看,我国单位GDP能耗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5倍。从外部看,部分西方国家打“气候牌”,出台碳关税等政策,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减排责任。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公平正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之下,我国应履行作为发展中国家相适应的责任,在保障自身发展权利的同时,走好自己的减碳之路。
能源领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战场,需要进行革命性的“换血”,构建起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要做好“减法”,稳步推进能源有序替代,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化石能源利用向低碳清洁高效转型。要做好“加法”,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构建煤、油、气、核及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
实现“双碳”目标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逐步实现减少化石能源依赖、经济发展与碳排放脱钩、建设低碳社会的长期目标。这一过程中,处理好“慎重稳妥”和“积极作为”之间的关系始终是重要课题。我们既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踩“急刹车”、搞“碳冲锋”,也要杜绝迟疑不前、无所作为,只把“双碳”工作停留在口头上。只有在目标上坚定不移,在策略上稳中求进,才能逐步完成“双碳”这场治国理政的大考。
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双碳”行动行稳致远
实现“双碳”目标决不是就碳论碳,而是一项多重目标、多重约束、多个层面下的系统工程。如此复杂的工作怎么做?关键在于坚持系统观念,紧抓主要矛盾,找准降碳减排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一体推进。
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排放同根同源同过程,在目标、路径、管理手段上高度协同。抓好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就有了总抓手。我们要牵住降碳的“牛鼻子”,提升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水平,推动能源系统、增长方式、生活方式转型迈出坚实步伐。
当前我国单位GDP能耗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亟须从源头减少污染排放和碳排放。要把节能降耗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在“双碳”目标下,要大力推进能源“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抓实典型城市和园区的碳达峰试点工作,打造样板,积累经验,发挥示范效应。推进碳排放强度指标考核,压实地方责任,建立起倒逼和激励机制,转变高能耗、高污染的发展方式。同时,要严厉打击碳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查实造假的控排企业依法严惩。要用好市场化政策工具,将碳排放转化为地区发展禀赋、环境成本和企业成本,以碳市场活力增强各地降碳内生动力。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方式,是实现经济增长低碳化必须迈过的坎儿。要调整存量,推动传统行业工艺、技术、装备绿色低碳转型,而不是简单当成“低端产业”一退了之、一关了之。同时,坚决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一低”项目,各地要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口,坚决遏制项目盲目上马。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钢铁约3亿吨、水泥4亿吨、平板玻璃1.5亿重量箱,既减少了污染排放,又降低了碳排放。还要做大增量,发展壮大低碳高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绿色环保产业,提高其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
实现“双碳”目标还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我国居民生活碳排放量占总排放量比例超过40%,预计还会随着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因此,个人消费端碳减排有着巨大潜力,还需加强行动。全国已有十几个省市陆续推出包括个人碳账本在内的碳普惠措施,开拓了个人减碳空间。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让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习惯成风化俗,汇成实现“双碳”目标的强大合力。通过扩大低碳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行低碳示范创建等行动,以生活方式的绿色革命倒推生产方式和供给的绿色转型,进入全民减碳时代。
“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当前,“双碳”各项工作由顶层设计阶段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我们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稳扎稳打、抓铁有痕,打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这场硬仗,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