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生建办〔2023〕14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
《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已经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进一步规范“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受理评估、认定公布、监督管理、动员宣传等工作,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无废细胞”建设和评估管理。“无废细胞”是指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工厂、工业园区、企业集团、社区、校园、商场、餐馆、酒店、景区、医院等。
第三条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坚持政策引导、自愿申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相关领域“无废细胞”建设市级评估细则由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各市级成员单位牵头制定,并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第五条 鼓励开展创新“无废细胞”建设,暂无市级评估细则的细胞类型,各区(含临港管委会)“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无废专班”,下同)可自行制定发布区级评估细则,并报“无废细胞”所属领域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第二章 组织申报
第六条 申报单位自愿提出“无废细胞”评估申请,提交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的承诺书。
第七条 申报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一)近三年内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有记载安全、环保、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二)申报材料不实或涉嫌造假的;
(三)发现其他重大问题的。
第八条 申报单位应将“无废细胞”建设申请表(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2)、“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自评打分表、相关支撑材料等指定材料提交至评估细则指定的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原则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承担。
重点行业企业、固废量大单位(年产固废大于10000吨)还需提交“无废细胞”实施方案。
申报材料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提交,线上申报平台及操作流程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建设和发布。
第三章 受理评估
第九条 “无废细胞”建设评估分为区级评估和市级评示范。“无废细胞”所在区牵头单位负责申报材料受理,按照“无废细胞”评估细则组织完成评估。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示范“无废细胞”评选。市行业主管部门可直接组织实施市级党政机关及市管企事业单位“无废细胞”建设评估,流程可参照区级评估执行。
第十条 通过评估的“无废细胞”,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其纳入认定公布流程;未通过评估的,由区牵头单位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单位并向其说明未通过原因。
第十一条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行业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30日前择优推荐一批“无废细胞”参加市级示范“无废细胞”评选(附件3)。通过评选的,纳入市级示范“无废细胞”名单。示范“无废细胞”应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有突出亮点和具有推广意义。
第四章 认定公布
第十二条 通过评估的“无废细胞”在区级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期满后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公布“无废细胞”名单。
市级示范“无废细胞”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评定,评选结果由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级相关网站、公众号公布。
第十三条 “无废细胞”认定有效期3年。期满后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最新“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做出延续、撤销、重新申报等决定,并书面告知“无废细胞”建设主体。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通过认定的“无废细胞”每年应对照参评时的评估细则开展自查,并将关键指标、重点项目、亮点工作进展上报所在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五条 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固废专项组每年组织对一定比例的“无废细胞”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可结合相关专项工作开展。发现不符合评估条件的,由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提示、约谈或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撤销认定。
第十六条 重点行业企业、固废量大单位中认定公布的“无废细胞”每年抽查,须按照编制的“无废细胞”实施方案,按步骤持续落实,提升工作绩效。
第十七条 在“无废细胞”建设组织申报、受理评估、认定公布、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参与人员不得擅自透露申报单位材料、申报评估认定过程等工作秘密,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收取费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自觉遵守相关程序和要求。
第十八条 “无废细胞”有效期内,特许使用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标识标志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各区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对认定公布的“无废细胞”给予扶持或奖补。鼓励金融机构为认定公布的“无废细胞”提供便捷优惠的产品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及市行业主管部门探索实施将“无废细胞”纳入环保执法正面清单、在绿色生态相关评价考核中予以加分等激励政策。
第六章 动员宣传
第十九条 市、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商务、教育、科技、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水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绿化市容、机关管理、城管执法、邮政管理等部门,行业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动员,积极开展“无废细胞”建设。
第二十条 各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总结提炼,积极向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公众号等官方平台、主要媒体推送可复制、可推广的“无废细胞”建设创新模式,加强宣传推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根据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新要求及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更新。
第二十二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无废细胞”建设申报表
2. “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单位承诺书
3. 市级示范“无废细胞”建设推荐表
附件1
“无废细胞”建设申请表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细胞类型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全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详细地址 | ||||
所在区、街道 (乡镇) | ||||
法人(单位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工作内容及成效 (500字左右) (支撑材料需另附)
| 简要描述“无废细胞”建设整体情况、主要亮点和工作成效 |
备注:支撑材料应按对应的《“无废细胞”建设评估细则》逐条提供,需能支持各指标项打分,格式自拟。
附件2
“无废细胞”建设申报单位承诺书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
我单位已充分了解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管理规程及其指南相关规定,知晓本单位在“无废城市”建设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自愿申报成为“无废 ”,对提交申报表及其支撑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承担法律责任。
我单位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开展“无废”理念宣传,公开环境信息,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无废细胞”建设和管理,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积极配合调查,依法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市级示范“无废细胞”建设推荐表
细胞类型 | ||
基本 情况 | 单位全称 | |
所在区、街道 (乡镇) | ||
地址 | ||
突出亮点和推广意义 (500字以内) |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时间:202X年X月X日 |
上海市“无废细胞”建设
评
估
细
则
(2023版)
上海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
“无废细胞”建设牵头部门
序号 | 细胞名称 | 牵头部门 |
1 | 无废工厂 | 生态环境部门 |
2 | 无废校园 | 教育部门 |
3 | 无废医院 | 卫生健康部门 |
4 | 无废机关 |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
5 | 无废快递网点 | 邮政管理部门 |
1. “无废工厂”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和要求 | 评估方式 | 自查得分 | 评估得分 |
1 | 基本 要求 | 合规性要求 | 工厂应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且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上海市范围内。近三年内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安全、环保、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 符合要求 组织评估 | ||
2 | 基础条件 (10分) | 场所环境 (4分) | 厂容厂貌(4分) 工厂整体环境整洁,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完好的,得2分。 工作区域地面无积水、积油现象或明显垃圾、杂物堆积的,得1分。办公区域环境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堆积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3 | 污染物排放 (6分) | 污染物排放依法合规(6分) 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的,得2分;无气味环境污染投诉的,得2分;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配套废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的,得1分;废气处理设施按规范配套并达标排放的,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4 |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52分) | 源头控制 (16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稳步下降(4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总产值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变化率=上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基准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00%-100% 变化率≤0的,得4分;变化率为正的,每个百分点,扣1分,未满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 基准年一般为上个五年周期末年,如“十四五”期间基准年为2020年,下同。 | 材料审核 | ||
5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实现稳步下降(4分)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工业总产值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变化率=上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基准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100%-100% 变化率≤0的,得4分;变化率为正的,每个百分点,扣1分,未满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 | 材料审核 | ||||
6 | 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6分) 采用绿色设计和减量化技术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的,得2分。 开展绿色采购、绿色供应链管理,提高固体废物产生量小、危害性小的原料采购的,得2分。 实施清洁生产,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得1分,清洁生产水平为一级的,得1分。按规定无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得2分。 | 材料审核 | ||||
7 | 绿色包装(2分) 积极推进产品包装减量化工作,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得2分。 | 材料审核 | ||||
8 | 分类贮存 (10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贮存(4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的,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等建设要求的,得2分;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9 | 工业危险废物规范贮存(6分) 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贮存的,得2分;贮存设施满足GB18597等建设要求的,得2分;按照危险废物类别规范建立相应管理台账,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的,得2分。 工业危险废物贮存存在随意堆放、混有其他杂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等重大问题的,一票否决。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0 | 规范收集 (10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规范(5分) 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的,得2分;依法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得1分;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1 | 工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规范(5分) 建立危险废物收运管理体系的,得1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转移过程执行联单制度的,得2分;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试点电子标签、开展视频监控的,得2分。 工业危险废物接收单位存在资质不全,未启用电子联单等重大问题的,一票否决。 | |||||
12 | 资源化利用 (10分) | 资源循环规范利用(4分) 在场所内采取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措施的,得2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利用的,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1分,建立利用信息反馈机制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
13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4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上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上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上年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达到要求的,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未满2个百分点的按2个百分点计。 | 材料审核 | ||||
14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2分)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上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上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上年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升率(%)=上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基准年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每提升2个百分点,得1分,不到2个百分点不得分。 | 材料审核 | ||||
15 | 无害化处置 (6分) |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规范(4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处置的,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的,得1分,建立处置信息反馈机制的,得1分。上年处置量较基准年减少的,得2分,持平或增加的不得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6 |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规范(2分) 依法委托有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得2分。 | 材料审核 | ||||
17 | 其他固体 废物管理 (12分) | 生活垃圾 (8分) | 绿色生活(3分) 厂区工作人员采取定点就餐,并采用可回收餐具的,得1分;推行光盘行动,减少食品浪费,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8 | 生活垃圾分类和规范处置(5分) 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厂区内设置垃圾四分类桶的,得2分。 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由专门机构回收并利用处置的,得2分。 餐饮点产生的湿垃圾由专业机构回收并利用处置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9 | 建筑垃圾 (4分) | 建筑垃圾规范处置(4分) 新建或装修垃圾合规定点堆放、分类管理的,得2分;及时规范清运处理的,得2分。 若无装修翻新等建筑垃圾产生情况的,也得4分。 | 现场核查 | |||
材料审核 | ||||||
20 | 节能降碳 (7分) | 节能降碳 (7分) | 节约资源能源(3分) 实施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的,或使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绿电的,得2分;厂区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
21 | 开展碳排放核算(4分) 按照行业碳排放核算细则定期开展企业碳排放核算的,得2分,碳排放强度实现逐年降低的,得1分;建立污染物减排和二氧化碳降低的评估体系、减污降碳协同效果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
22 | 管理制度 (14分) | 环境管理 (7分) | 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完善(7分) 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和“无废工厂”工作推进制度并落实的,得2分;专人负责“无废工厂”相关工作的,得1分;建立绿色采购或供应链制度的,得2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3 | 数字化应用 (5分) | 数据填报规范和数字化管理(5分) 按时在市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填报相关信息数据的,得2分。 自建系统或采购数字化产品服务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产生、投放、贮存、收集、运输、利用和处置全流程监管体系的,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4 | 信息公开 (2分) | 信息公开(2分) 定期通过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披露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信息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5 | 科普宣传 (5分) | 公益活动 (2分) | 开展科普活动(2分) 每组织1次面向社会的、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科普、培训活动,得1分,最多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6 | 宣传展示 (3分) | “无废工厂”建设宣传(3分) 厂区内设置“无废工厂”宣传栏或相关海报、显示屏等的,得2分;组织开展“无废”摄影、征文等活动,集中反映“无废”建设成效,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7 | 加分项 (10分) | 特色亮点 (4分) | “无废工厂”建设中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有突出特色或亮点(如管理模式、创新技术等),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案例素材,加2分;积极参与国家和本市部署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等减污降碳试点示范与案例申报工作的,加1分;工厂职工开展“无废”建设成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0%,加1分。 | 材料审核 | ||
28 | 循环利用 (3分) | 推动危险废物点对点豁免利用的,加1分;生产产品中利用再生料的,加2分。 | ||||
29 | 先进表彰 (1分) | 获评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加1分。 | 材料审核 | |||
30 | 媒体报道 (2分) | 开展“无废”专项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加2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 “无废工厂”是指用地集约化、用水节约化、产品设计绿色化、生产工艺洁净化、原料利用最大化、能源消耗低碳化、固体废物资源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遵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低碳和“无废”相关知识培训的环境友好型工厂。
2. 本评估细则满分110分,其中加分项10分,“无废工厂”达标基准分90分。
3. “无废工厂”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2. “无废校园”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和要求 | 评估方式 | 自查得分 | 评估得分 |
1 | 基本 要求 | 合规性 | 校园应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且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上海市范围内。近三年内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安全、环保、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 符合要求组织评估 | ||
2 | 基础 条件 (6分) | 校园 环境 (4分) | 校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3分) 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无卫生死角,得2分,不乱堆放建杂物的,得1分;校园环境脏乱的,不给分。 | 现场核查 | ||
3 | 校园全面禁烟(1分) 校园内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志的,未发现有烟蒂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4 | 污染 防治 (2分) | 废气、噪声防治(2分)。 食堂设置专用烟道或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得1分;环境噪声达到相关标准,无重大噪声投诉的,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5 | 固体废物管理 (48分) | 源头控制 (19分) | 绿色采购(3分) 建立绿色采购制度,得1分,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得1分;采购再生资源产品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
6 | 绿色设计与施工(3分) 近三年开展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包括照明、空调、围护结构等的改造,得1分;新建、改扩建或装修中采用再生建材、装配式建筑的,得1分;新建或改扩建建筑按批准文件或施工图上标明为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的,得1分。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材料审核 | ||||
7 | 无纸化办公(2分) 教师推广使用电子文件,推广无纸化办公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8 | 落实限塑禁塑要求,一次性制品使用得到有效控制(4分) 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得1分;倡导师生自带水杯等,减少一次性杯具使用的,得1分;支持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和设置相关回收设施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9 | 湿垃圾源头减量(3分) 鼓励师生节约粮食,推行“光盘行动”,得2分;通过采购净菜、分等级利用等措施减少食材损耗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10 | 旧物再利用(4分) 开展校园内部二手书籍、文具、衣物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等旧物交换活动的,得2分;联动校际或社区一起开展二手商品交换活动的,开展1次得1分,开展2次及以上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1 | 垃圾分类及 利用处置 (29分) | 垃圾分类收集投放(6分) 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区域,容器标识、颜色规范的,得2分;收集容器无垃圾外溢、小包垃圾落地的,得2分;垃圾委托有资质的收运单位分类规范收运处理且管理台账清晰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2 | 垃圾分类实效(4分) 干垃圾收集容器无明显其他类型垃圾混杂,得1分;湿垃圾收集容器无其他类型垃圾混杂,得1分;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无其他类型垃圾混杂,得1分;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无其他类型垃圾混杂,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3 | 垃圾分类提升(3分) 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按照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等设置细化可回收物投放容器,或分时投放收集的,得1分;食堂配置使用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4 | 装修(大件)垃圾分类(2分) 装修(大件)垃圾设有专用堆放场所,并委托有资质的收运单位规范收运处理且管理台账清晰的,得2分。近五年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5 | 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处置(10分) 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要求分类收集,得3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规范贮存,设立专门存放场地,得3分,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得2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清晰的,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6 | 园林绿化废弃物收集贮存(2分) 栽培或者修剪树木、花草等作业产生树枝、树叶等废弃物及时清除的,得1分;校园防虫、绿化等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按照有害垃圾分类存放于密闭容器的,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7 | 医疗废弃物收集贮存(2分) 医务室使用专用垃圾桶,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得1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或集中收运至街镇医院,台账清晰的,得1分。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8 | 节能降碳 (6分) | 绿色出行 (3分) | 倡导绿色交通方式(3分) 鼓励师生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的,得1分;安装有充电桩,得1分;公务用车租赁、采购新能源汽车,得1分。 | 现场核查 | ||
19 | 资源节约 (3分) | 开展节能节水行动(3分) 采取节能节电等措施,如使用节能灯具、采取分区照明、自动控制等照明节能措施的,得1分;合理使用雨水、中水等非传统水源的,得1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的,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0 | 管理体系 (8分) | 管理制度 (4分) | 落实“无废校园”建设相关工作制度(4分) 将“无废校园”、垃圾分类、绿色学校等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计划的,有专题检查或总结报告的,得2分;明确“无废校园”建设工作人员相关职责并落实的,得1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无废校园”建设档案资料、制度措施齐全的,得1分。 | 座谈交流材料审核 | ||
21 | 智慧管理 (4分) | 建立智慧管理系统(4分) 建立智慧校园应用平台、智慧安防保障管理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场所预约等智慧管理系统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2 | 宣传教育 (32分) | 课程教学 (12分) | 开展“无废”相关教学(12分) 将“无废校园”、垃圾分类、绿色学校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学年课程计划,明确相关教育要求的,得3分;课程中“无废校园”、垃圾分类、绿色学校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教学时长1个课时,得1分,3个及以上课时得3分;定期组织面向学生的垃圾减量分类、循环经济、限塑减塑等主题教育讲座或实践、参观活动的,得3分;形成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教学案例,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3 | 主题活动 (10分) | 举办“无废”主题活动(5分) 每学年组织以“无废校园”、垃圾分类、绿色学校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为主题的的宣传品、征文演讲、创意视频制作、旧物改造、环保创意艺术展、环保话剧、模范评比等活动1次,1次得1分,5次及以上得5分。 | 材料审核 | |||
24 | 参与社会环保公益活动(5分) 组织“无废校园”、垃圾分类等志愿团队,得2分;带动家庭、影响社会,利用各种途径开展校内外“无废”相关绿色实践公益劳动,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5 | 宣传展示 (10分) | 开展“无废”主题科普宣传(10分) 校内设立“无废”或“绿色学校”等相关宣传栏,得2分;每学期校园黑板报或宣传窗“无废城市”相关内容刊出次数不少于1次,得2分;每学期广播站、食堂等场所播放“无废”相关主题内容2次及以上,得2分;图书馆或阅览室订阅生态环保宣传书籍、报刊杂志,得2分;学校与周边社区建有定点活动及服务的环境教育基地,或者有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师生成果展示或实践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6 | 加分项 (10分) | 命名表彰 (1分) | 获评市级绿色学校、生态文明示范学校、垃圾分类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加1分。 | 材料审核 | ||
27 | 结对共建 (2分) | 依托固废收运中转处理设施,与绿色环保企业实施共建结对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8 | 媒体报道 (2分) | 开展 “无废校园”建设相关活动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加2分。 | 材料审核 | |||
29 | 技术研究 (2分) | 参与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相关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等,得2分。 | 材料审核 | |||
30 | 特色亮点 (3分) | 提炼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如创新机制等),并能复制推广的,加3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 “无废校园”是指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融入教学活动和校园管理,通过师生共同参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实践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带动家庭、社区以及更多的社会群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2. 此版细则适用于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及高等院校等学校。
3. 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其中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0分,“无废校园”达标基准分90分。
4. “无废校园”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3.“无废医院”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和要求 | 评估方式 | 自查得分 | 评估得分 |
1 | 基本要求 | 合规性 | 医院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运行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文件。近三年内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安全、环保、质量等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 符合要求 组织评估 | ||
2 | 基础条件 (15分) | 医院环境 (5分) | 医院环境(5分) 医院环境整洁、温馨和舒适的,得1分;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的,得1分;院内美化、硬化、绿化达到标准要求,得1分;无卫生死角,公共区域无垃圾堆积的,得1分;公共区域厕所有专人定时保洁,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3 | 污染物排放 (10分) | 雨污分流和污水合规排放(2分) 按照要求雨污分流的,得1分;污水经处理达标纳管排放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4 | 医疗污水合规排放(5分) 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的,得 1 分;开展污水处理的,得 1 分;开展医疗污水自行监测且监测指标和频次满足要求的,得 1 分;医疗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的,得1 分;按规定安装污水自动监测设备的,得 1 分(不需安装污水自动监测设备的直接得1分)。根据检查或资料审阅情况,按规定做到的赋分;其中,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和开展污水处理作为医疗污水合规排放指标得分的前置条件。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5 | 其他污染物合规排放(3分) 放射性物质处理达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的,不给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6 | 固体废物管理 (55分) | 医疗废物 源头分类 (10分) | 医疗废物合规管理(5分)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得2分。收集医疗废物时,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得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7 | 医疗废物台账管理(3分) 建立医废交接登记台账,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达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的,不给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8 | 包装封口完好,中文标签规范的(2分)。 封口完好的,得1分;标签规范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9 | 医疗废物 规范贮存 (6分)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标识和管理(4分) 标识齐全的,得2分;暂存设施干净整洁的,得1分;落实专人负责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10 | 医疗废物分类存放(2分) 暂存设施内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的,得2分;未达到的,不给分。 | 现场核查 | ||||
11 | 医疗废物规范收集 (8分) | 医疗废物分级分类收运(3分) 根据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运的,得3分。 | 现场核查 | |||
12 | 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管理(5分) 通过本市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写、运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得5分;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错填、漏填等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查 | ||||
13 | 医疗废物利用与处置 (6分) | 做好清洗消毒(3分) 按照要求对收集设施、运送工具、暂存设施开展清洗消毒。达到要求的,得3分。有差距的,根据现场核查和台账记录评估情况赋分。 | 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 | |||
14 | 妥善处置医疗废物(3分) 医疗废物交给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的,得3分;未达要求的,不给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上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理量÷上年医疗废物总产生量×100%。 | 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 | ||||
15 | 生活垃圾 管理(6分) | 分类收集投放(6分) 做好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开展有害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和干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的,得2分;医疗就诊、行政办公及场外区域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桶的,得2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16 | 实验室废物管理 (10分) |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10分) 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要求分类收集,得3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规范贮存,设立专门存放场地,得3分,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得2分;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清晰的,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7 | 可回收物 管理(9分) | 可回收物管理(4分) 设有可回收物存储仓库的,得2分;对可回收的废弃病床、输液架等物资进行消毒处置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 | |||
18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率(5分) 可回收物回收率达到100%的,得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未满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 可回收物回收率(%)=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量÷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产生量x100%。 | 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 | ||||
19 | 节能降碳 (5分) | 节能降碳 (5分) | 建立绿色采购制度的,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的,得2分。使用新能源或再生能源的,持续推动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得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0 | 制度建设 (18分)
| 管理制度 (7分) | “无废医院”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制度(7分) 制订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督查抽查制度、清洗消毒制度、可回收物资回收管理制度的,得2分;对相关科(处)室建设工作开展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相应措施的,得2分;每年组织3次及以上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存储等环节人员培训的,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1 | 应急制度 (3分) | 医疗废物应急贮存收运处置制度(3分) 制定医疗废物应急收运处置制度,用于预防重大传染病疫情等不可预测情况发生,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2 | 信息公开 (3分) | 落实信息公开要求(3分) 在医院内发布“无废医院”运行管理组织机构信息的,得1分;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的,得1分;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
23 | 智慧监管 (5分) | 推行智慧监管系统(5分) 建设并接入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平台的,得3分;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数据与纸质数据一致的,得1分;系统能实时查看医废产生量和交接量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24 | 科普宣传 (7分) | 公益活动 (2分) | 举办“无废”主题活动(2分) 每年组织以“无废医院”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举办1次得1分,最高得2分。 | 资料审阅 | ||
25 | 宣传展示 (5分) | 开展“无废”主题教育宣传(5分) 在以海报、电子屏等媒介宣传节能减耗、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无废”举措的,得2分;在网站或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开展“无废”信息宣传的,得1分;组织开展“无废”摄影、征文等活动,集中反映“无废”建设成效,得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6 | 加分项 (10分) | 特色亮点 (5分) | “无废医院”建设过程中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有突出特色或亮点,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案例素材,加4分;医院职工开展“无废”建设成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0%,加1分。 | 材料审核 | ||
27 | 命名表彰 (2分) | 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命名表彰的,加2分;区级及以上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2分。 | 材料审核 | |||
28 | 媒体报道 (3分) | 开展“无废医院”建设相关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国家主流媒体报道的,加3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医院”是指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和“无废”理念,以提升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医疗废物产生量小、资源化利用充分、无害化处置为目标建设和安全运行的医院。
2.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其中加分项10分,“无废医院”达标基准分90分。
3.“无废医院”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4. “无废机关”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和要求 | 评估方式 | 自查得分 | 评估得分 |
1 | 基本要求 | 合规性 | 机关在建设和运行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文件。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安全、环保、卫生、垃圾分类、禁烟等较大及以上问题。 | 符合要求组织评估 | ||
2 | 基础条件 (8分) | 办公环境 (4分) | 环境整洁和无烟机关(4分) 办公区域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卫生死角,场所通风、无异味,得2分;公共区域设置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的,未发现有抽烟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3 | 污染防治 (4分) | 油烟废气合规排放(2分) 食堂设置专用烟道或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现场核查 | |||
4 | 污水合规排放(2分) 雨污分流、污水纳管达标排放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5 | 固体废物治理 (50分) | 源头控制 (25分) | 绿色办公(4分) 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等手段推进无纸化办公,得2分。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6 | 落实限塑禁塑要求(4分) 参照《上海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一次性用品使用管理目录(2019 版)》要求,停止使用一次性杯具及不可降解一次性餐具,得2分;公共场所不主动提供瓶装水,得2分。 | 现场核查 | ||||
7 |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5分) 开展“光盘行动”、食品浪费系数测量、餐厨垃圾台账记录的,得2分;食堂采取食品采购需要管理,大锅备菜、小锅续供,提供小份、半份主食和菜品服务等方式减少食品浪费,得1分。 开展旧物再利用,二手商品交换活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活动,得2 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8 | 绿色设计与施工(4分) 机关新建、改建或装修中采用再生建材、装配式建筑的,得2分;新建或改建达到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的,得2分。不涉及该项的,得满分。 | |||||
9 | 绿色采购(4分) 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采购列入《公共机构绿色节能节水技术产品参考目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能效“领跑者”产品以及其他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得4 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0 | 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4) 支持推广可循环快递包装,得2分;在机关合适位置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11 | 分类投放 (9分) | 实施垃圾分类投放(9分) 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容器颜色、标识规范清晰,得4 分。 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3分。 垃圾集中投放点明确告知分类类别、分类物流去向、管理要求等内容,得2 分。 | 现场核查 | |||
12 | 规范处置 利用 (16分)
| 废弃物回收利用(4分) 废报纸规范回收利用的,得2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3 | 优化固定资产配置和使用(4分)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得2分;对已到更换年限但经评估尚能继续使用的,继续合理使用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4 | 四分类生活垃圾分别交由具备对应回收或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收运处置,合理收运处置其中一类生活垃圾得1 分,最高得4 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5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得2 分;按时线上填报“上海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填报系统”,得2 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6 | 节能降碳 (14分) | 低碳出行 (8分) | 绿色低碳出行(4分) 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得4 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7 | 强化公务用车管理(4分) 实行公务用车单车能耗核算或百公里能耗核算,得4 分。 | 材料审核 | ||||
18 | 节能降碳 (6分) | 开展节能降碳行动(6分)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得1 分。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得1 分。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 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2 分。采取有效节能节水管理措施,得2 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9 | 管理制度 (18分)
| 组织领导 (4分) | 明确负责“无废机关”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2分;设置“无废机关”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0 | 制度建设 (4分) |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办公、限塑禁塑等“无废”相关的管理制度,得2分,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无废机关”相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1 | 监督管理 (6分) | 开展“无废机关”相关内部检查,检查工作有记录台账、图片,得3分;通报并解决发现问题,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2 | 数字化改革 (4分) | 推广使用电子公文平台、视频会议、数字化应用场景等,实行绿色电子化办公,得4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3 | 科普宣传 (10分) | 宣传活动 (6分) | 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国际零废物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光盘等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开展1 项活动得1分,累计最高得2 分。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有1 类标识得1 分,累计最高得2 分。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得2 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4 | 主题活动 (4分) | 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无废城市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得2 分。 每年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无废城市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固废管理与运行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得2 分。 | 材料审核 | |||
25 | 加分项 (10分) | 特色亮点 (5分) | “无废机关”建设过程中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有突出特色或亮点,能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案例的,加4分;机关工作人员、办事人员开展“无废”建设成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0%,加1分。 | 材料审核 | ||
26 | 先进表彰 (2分) | 获得过国家级、市级相关命名表彰,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能效领跑者等,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7 | 媒体报道 (3分) | “无废机关”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被国家主流媒体录用加3分,市级主流媒体录用加1分。本项最多不超过3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机关”是指以绿色低碳和“无废”为理念,示范带头推行绿色办公,实施垃圾分类,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运行成本的党政机关,是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引领者。
2. 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其中加分项累计不超过10分,达标基准分90分。
3.“无废机关”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5. “无废快递网点”建设评估细则(2023版)
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内容和要求 | 评估方式 | 自查得分 | 评估得分 |
1 | 基本要求 | 合规性 | 快递网点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运行中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文件。近三年(含不足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 符合要求组织评估 | ||
2 | 基础条件 (8分) | 网点环境 (4分) | 环境干净整洁(4分) 快递网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得2分;车辆停放有序,门前无杂物乱堆乱放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3 | 污染防治 (4分) | 大气污染防治(2分) 网点采取降尘措施,粉尘合规排放,装卸货轻拿轻放的,视情况给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4 | 噪声污染防治(2分) 经营过程中实施噪音控制,实施评价时近三个月内未发生周围居民或者用户有关噪音的投诉举报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5 | 固体废物治理 (51分) | 源头控制 (28分) | (一联)电子运单使用率(4分) 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100%,不再向客户提供传统纸质运单得4分。 | 材料审核 | ||
6 | “瘦身胶带”使用率(4分) “瘦身胶带”(符合《邮政业封装用胶带》行业标准,胶带宽度规格45mm及以下)使用率达到90%,得4分。 | 材料审核 | ||||
7 | 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使用率(4分) 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使用率达100%,得4分。 | 材料审核 | ||||
8 | 采购标准包装袋(4分) 统一采购使用符合《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的包装袋(印刷保持原色,印刷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包装袋不存在明显异味等现象),达到要求的,得4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9 | 倡导绿色包装,推广使用循环快递箱(盒)等可循环快递容器(4分) 推广使用循环快递箱(盒)等可循环快递容器的,得2分;可循环快递箱(盒)应用规模比例逐年增加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0 | 引导用户积极参与绿色寄递建设(2分) 对用户自带包装不符合寄递安全需要或者生态环保要求的,引导用户自行更换包装或者为用户提供更换包装服务,引导用户积极参与绿色寄递建设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1 | 提供包装寄递一体化服务等措施(2分) 通过给客户提供包装寄递一体化服务等措施,确保一次包装即满足寄递要求的,视情况给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2 | 杜绝过度包装(4分) 在满足寄递要求的情况下,不进行二次包装,无过度包装等行为的,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评价期年度目标的,得4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3 | 垃圾分类 (11分) | 垃圾分类收集投放(5分)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实施垃圾分类的,得1分;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得2分;设置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4 |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规范(6分) 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处理区域和设施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得3分;配套有台账记录,得3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5 | 利用处置 (12分) | 生活垃圾实施分类贮存清运(4分) 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由专门的回收企业回收的,得1分;湿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并综合利用,得1分;对快递废弃包装进行统一收集回收的,得1分;进行日常台账登记的,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16 | 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4分) 快递包装等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达100%,得4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未满1个百分点的按1个百分点计。 | 材料审核 | ||||
17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得4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 材料审核 | ||||
18 | 节能降碳 (6分) | 节能降碳 (6分) | 采取节能降碳措施(5分) 有采取节能、节水等措施的,得2分;使用新能源物流车辆比例达到评价期年度目标的,得3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1分,未满10个百分点的按10个百分点计。 | 材料审核 | ||
19 | 探索绿色物流模式(1分) 建立健全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积极探索绿色物流模式,得1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0 | 管理制度 (25分)
| 环境管理 (10分) | 设有“无废快递网点”建设相关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并将“无废”工作纳入网点日常运营管理的,得4分。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绿色采购、统计、包装规范操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追责措施,得3分。 将规范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废弃物规范管理等行业生态环保知识作为企业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绿色意识和操作能力,得3分。 | 材料审核 座谈交流 | ||
21 | 信息公开 (6分) | 在快递网点醒目位置张贴“无废快递网点”建设相关信息,得2分;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得2分;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并落实的,得2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22 | 电子运单信息系统 (3分) | 按照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要求,国家鼓励和引导快递电子运单以及相关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3 | 共享模式 (6分) | 采用共享社区智能快件箱、共享快递盒等新模式,并利用积分、计价优惠等政策鼓励自提货物,现场规范拆包,拆包后完好包装网点循环,减少包装物的使用,视情况得6分。 | 材料审核 | |||
24 | 科普宣传(10分) | 培训和场所宣传展示(10分) | 组织员工开展“无废城市”工作相关培训活动,得4分;在快递网点醒目位置张贴行业生态环保宣传挂图海报、标语或播放宣传短片等,得6分。 | 材料审核 | ||
25 | 加分项 (10分) | 特色亮点 (5分) | “无废快递网点”建设过程中在减量化、资源化、“无废”理念宣传有突出特色或亮点,形成创新亮点报告,可复制推广的,加4分;网点开展“无废”建设成效满意度调查,满意度>80%,加1分。 | 材料审核 | ||
26 | 命名表彰(2分) | 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命名表彰的,加2分。 | 材料审核 | |||
27 | 媒体报道 (3分) | 快递网点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国家主流媒体报道,加3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加1分。此项至多得3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快递网点”是指通过倡导使用电子运单、可降解包装、可循环快递容器等措施,推行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过程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快递网点。
2.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其中加分项10分,“无废快递网点”达标基准分90分。
3.“无废快递网点”由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