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2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菊英出席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今天的发布会,正式发布《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2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先生、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女士,他们将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我先通报几项生态环境部近期重点工作。
一、严厉打击环评造假行为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对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判处被告人谷某欢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被告人靳某燕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四名被告人违法所得。上述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故意提供大量虚假环评文件,违法所得近80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生态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件中依法被予以刑事处罚的人员,既有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也有“挂靠”的环评工程师,还有居间联络的中介“掮客”,覆盖了环评造假的主要链条。这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充分彰显生态环境部门、刑事司法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的决心。
锦华环评造假案的宣判,再次为广大环评从业人员敲响了警钟。环评单位要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靠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环评文件赢得市场,环评工程师要珍惜职业荣誉,严守职业操守,如果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治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健全监管机制、实施智能查重、强化靶向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处罚力度、推动刑事司法衔接,严惩环评文件弄虚作假和粗制滥造行为。
生态环境部将以锦华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为契机,持续对环评违法行为加强高压严惩态势。一是加强环评从业异常情况预警,指导各地实施靶向监管,对情节严重、涉嫌环评造假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落实好环评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三是加快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配套文件,完善管理体系,切实筑牢源头预防第一道防线。
二、三部门联合发布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今日联合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浙江省台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山东省青州市刘某刚等44人非法处置废铁桶污染环境案,北京市密云区夏某江等5人洗洞污染环境案,天津市武清区李某文等26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上海市青浦区谢某华等3人非法处置废料桶污染环境案,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戴某兵伪造公司印章罪案,重庆市永川区邬某渐等8人非法处置含油泥浆污染环境案。
这7件案例既涉及废铝灰、废弃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泥浆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常见多发领域,又涉及矿洞“洗洞”、医药化工企业副产盐等危险废物环境犯罪攻坚领域。公布这7件案例,彰显了执法司法机关携手依法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对于增强有关企业和群众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具有警示教育作用。
三部门已连续四年共同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下一步,三部门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始终保持打击重点领域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坚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合力守护好绿水青山。
三、强化环评保障,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基础上持续强化环评保障,努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022年,全国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2.3万个,总投资约 23.3 万亿元。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审批重大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煤炭保供、重大产业项目等环评14个,涉及总投资超过600亿元;1—4月全国共审批3.3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6万亿元。综合环评审批情况来看,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非化石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迅猛。涉及光伏发电项目952个,同比增长132.2%;风电行业项目586个,同比增长36%;抽水蓄能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涉及此类项目22个,占水电行业的88.8%。
二是环境治理行业持续保持高位发展态势。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平稳发展,有关项目可新增处理能力3.5万吨/日;一般固废处置和利用项目2088个,同比增长24.7%;危险废物治理项目1596个,同比增长27%;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目1794个,同比基本持平,投资2631.2亿元,同比增长6%;全国共备案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3.03万个,连续三年超过3万个。
三是基础设施、新兴行业等重大项目投资拉动效应显著。水利建设力度显著加大,环评涉及的项目、投资同比分别增长53.9%、98.6%。南水北调引江补汉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环北部湾广东供水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完成环评审批。铁路建设快速推进,公路建设仍维持较大规模。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项目,投资也增长明显。
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做好环评服务保障,既努力支撑服务保障好经济平稳运行,又努力守好生态环境底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出台实施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生态环境部出台实施《生态环境促进稳增长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5项行动,并细化为30条落实举措。
一是开展环评服务保障行动。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推进重大战略部署环评前期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项目环评管理指导、强化环评技术帮扶。
二是开展改革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优化完善权责配备、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事项、取消部分涉海行政审批事项、提升废弃物海洋倾倒监管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扩大有效投资行动。深入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四是开展惠企纾困帮扶行动。进一步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帮扶、完善重点行业污染物治理技术和排放标准、优化危险废物收集转移机制。
五是开展环境政策支持行动。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力度、做好生态环境政策综合评估、有序开展碳排放核算和管理、推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生态环境部将抓好《若干措施》落实落地,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下面,请蒋火华副司长介绍情况。
蒋火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前,与大家见面。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和新时代十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
一、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
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2022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2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正式发布。报告显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改善态势,年度改善目标顺利完成。主要表现为两个“向好”、四个“稳定”。
一是空气质量稳中向好。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十三五”以来可比数据已实现“七连降”。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连续3年稳定达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首次降低到1%以内。
二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实现“十三五”以来“七连升”;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三是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总体稳定。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保持改善趋势,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
四是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农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五是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总达标率分别为96.0%、86.6%,同比分别上升0.6个百分点、3.7个百分点。
六是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59.6,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二类”,属良好,与2021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同时,从今年1—4 月的最新监测数据来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在加大: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7%;优良天数比例为80.4%,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
二、新时代十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三份监测改革文件,深刻阐释了新时代“监测网络怎么建、监测机构怎么管、监测数据怎么真”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十年,是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成效最显著的十年。
一是监测网络“全覆盖”。国家直接组织开展监测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海洋等环境监测点位达1.1万余个,实现了地级及以上城市全覆盖、重点流域全覆盖、省市交界全覆盖、管辖海域全覆盖。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初步建成,天上有卫星,空中有无人机,水里有监测船,地面有走航车,构建起守护祖国绿水青山的“监测天网”。
二是数据质量“大提升”。基本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全面完成国家和省级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建立“谁考核、谁监测”的全新运行机制和“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推动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纳入刑法修正案(十一),持续保持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的高压态势。监测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公众感受和监测数据更加一致。
三是监测信息“快、实、新”。及时满足公众对环境质量信息的需求,实时发布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信息,每周(暑期)发布海水浴场水质状况和游泳适宜度信息,每半月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每月、每季度发布空气和地表水质量状况,每季度发布海水水质数据,每年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权威、高频、实用的监测数据成为指导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公共产品。
下一步,监测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党中央关于主题教育的部署,牢牢把握“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这一工作主线,抓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加强监测数据联网共享“两个重点”,着力提升监测基础能力、数据分析应用能力、应急监测能力“三个能力”,深化碳监测、水生态监测、新污染物监测、智慧监测“四项试点”,做好空气、地表水和海洋、地下水和土壤、生态、噪声“五大监测”,努力实现“美丽中国哪儿美,监测数据告诉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监测力量。
谢谢大家。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结合公报显示结果,请问从监测角度上来看我国生态环境状况呈现的特征和趋势,还有环境状况存在哪些问题请详细谈一下。
蒋火华: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我刚才也讲到,从监测结果看,2022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改善态势,主要表现为两个“向好”、四个“稳定”。特别是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已经实现“十连降”,并连续2年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长江干流国控断面持续3年全线达到Ⅱ类水质,黄河干流国控断面首次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实属不易。我们身边的天更蓝了、繁星闪烁,水更清了、鱼翔浅底,公园更多了、生态优美,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大家都有切身体会。
同时,监测也发现,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难度明显加大。主要表现为“三个突出”。一是部分地区个别时段PM2.5问题依旧突出。2022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平均浓度分别超标25.7%、31.4%,秋冬季大气污染依然较重,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仍时有发生。尤其是今春以来,沙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大。二是水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问题依然突出。部分区域汛期污染问题突出,降雨时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达到劣V类。黑臭水体从根本上消除难度较大,一些重点湖泊蓝藻水华仍处于高发态势,入海河流断面总氮浓度同比上升8.9%,局部近岸海域污染依然存在。三是局部地区生态破坏问题突出。生物多样性下降的总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总体来看,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尚未出现,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还远没到喘口气、歇歇脚、松松劲的时候,必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环境质量改善的势头巩固住。
下一步,我们将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部党组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以监测的现代化助力生态环境治理的现代化,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人民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王主任,从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来看,环境生态环境目前怎么样?下一步,为了打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在海洋环境监测方面,生态环境部如何进一步采取行动呢?谢谢。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王菊英
王菊英:感谢记者朋友对海洋监测工作的关心。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也是服务公众亲海临海需求的重要保障。我们对1359个国家海洋水质监测点位开展了监测,结果显示,2022年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保持改善趋势,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管辖海域海水水质总体稳定,夏季符合一类标准的海域面积占比97.4%;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大重点海域(渤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临近海域)总体年均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63.0%,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
2022年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能力。“天空地海”一体化海洋环境监测装备保障能力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部门已在全国建成70余套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2022年,“中国环监浙001”、“中国环监苏001”两艘海洋监测船先后入列,与原有“中国环监001”、“中国环监冀055”组成专业化海上作业船队,生态环境系统海上监测作业能力再次提升。二是拓展范围。我们主要在三方面进行了拓展:拓展了海洋自然保护地和滨海湿地监测范围,不断夯实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拓展了海洋垃圾和海洋放射性监测范围;拓展了海洋碳监测试点范围,补充完善海洋碳监测数据。三是严格质控。进一步加强国家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严格实验室能力考核,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准确。
光明日报记者:2022年全国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为59.6,与上一年相比没有明显变化,但是局部地区生态破坏的问题还是很突出。能否请蒋司长介绍一下今年的评价结果情况,局部地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下一步有什么工作打算?
蒋火华: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生态质量监测工作的关注。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我部专门印发《区域生态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全面组织开展生态质量监测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2022年全国生态质量指数(EQI)为59.6,生态质量为二类,属良好,表明我国生物多样性较丰富,自然生态系统覆盖比例较高、生态结构较完整、功能较完善。其中,生态质量一类的县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7.8%,主要分布在东北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秦岭等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地区;二类的县域面积占31.5%,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内蒙古高原、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中下游平原等森林、草原及农田过渡带地区;三类的县域面积占30.9%,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中部等以荒漠、草原或农田为主的地区。
同时,监测也显示,区域生态破坏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一是开发活动挤占生态空间,2022年共监测到3000多平方公里生态用地开发占用情况,导致部分区域生态用地面积比指数、生态空间连通度指数等降低,陆域开发强度指数增加。二是部分沿海省份还存在高强度岸线开发活动,导致部分区域海域开发强度指数增加。三是累计发现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人类活动图斑3万余个,生态破坏问题线索2000余条。
下一步,我部将出台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及时发现生态破坏问题,客观评价全国生态质量状况,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提供有力支撑。一是突出发现问题。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及全国范围自然生态系统开展遥感监测,提升遥感监测发现生态破坏问题的能力。二是建立健全网络。推动建立健全以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为区域中心,以生态质量监测样地为主要监测对象,遥感监测与地面监测协同的全国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三是组织监测评价。完善遥感监测体系,补齐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短板,深化全国及重点区域的生态质量监督监测与评价。同时,我们将深化与中科院的合作,对社会关注的气候变化影响、生物多样性丧失、生态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分析研究。
封面新闻记者:刚刚蒋司长介绍了,今年以来我国北方地区出现了多轮的沙尘天气,造成了大范围的空气污染。想请问一下,从监测的数据来看,沙尘的来源主要是哪里,对于空气质量和优良天数的影响有多大?谢谢。
蒋火华:谢谢您的提问,今年沙尘天气确实对我国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大家也很关注。
根据气象部门定义,沙尘天气是指沙粒、尘土悬浮空中,使空气浑浊、能见度降低的天气现象。气象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沙尘天气监测预报体系,我部侧重于开展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的监测分析,目前已初步形成对沙尘天气影响空气质量的天地一体化监测预报能力。在地面监测方面,在全国1734个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实时监测颗粒物(PM2.5和PM10)的基础上,西北近沙尘源区的内蒙古等六省区现有的1225个区县和乡镇监测站点均已按要求与国家联网,初步实现了对西北近沙尘源区的县级城市全覆盖,这可以说是我们对空气质量实时监测的“地面哨兵”。在卫星遥感监测方面,我们已建立了沙尘天气卫星遥感监测业务体系,具备了极轨卫星和静止卫星等多源遥感数据相结合的全天时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能力。这可以说是我们“追踪”沙尘天气的“天眼”。
每年冬、春季沙尘天气高发季节,我们都与气象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对沙尘天气起源、传输路径、影响范围和强度变化等开展动态跟踪和分析研判。今年1—4月,我国共发生12次沙尘天气过程,其中,6次集中在4月份,沙尘天气强度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总体偏重。1—4月,全国共计27个省(区、市)267个城市累计出现了4892天的沙尘天,为近五年同期最多,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7.1%。
据分析,今年春季以来发生的几次较大的沙尘过程,影响我国北方地区的沙尘源主要是蒙古国南部戈壁荒漠区以及我国西北沙源地。从北京情况来看,3月份的两次强沙尘均起源于蒙古国南部。其中3月19—23日的强沙尘暴天气过程,北京PM10小时峰值浓度为1667微克/立方米。专家分析估算,蒙古国对北京沙尘浓度的贡献可以达到七成,对东北地区和我国中东部其他地区的沙尘浓度贡献超过五成。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合作,深入做好沙尘天气对空气质量影响的监测评估,完善沙尘监测网络,提升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和精准预报能力,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
新华社记者:我们看海洋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保持改善的趋势。目前什么海域还存在污染的问题,海洋微塑料的污染情况怎么样,下一步怎么发挥监测作用,助推美丽海洋建设?
王菊英:谢谢记者朋友对海洋环境质量的关注。正如您刚才所说的,2022年海洋公报显示,我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改善趋势。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1.9%,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8.9%,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但监测也发现,局部近岸海域污染依然存在,渤海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近岸海域还存在劣四类水质;辽东湾、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还存在重度富营养状态的情况。入海河流总氮污染问题也不容忽视,2022年入海河流断面总氮平均浓度为3.92毫克/升,同比上升8.9%,230个入海河流断面中,76个断面总氮年均浓度高于平均浓度。
您刚才提到的微塑料问题,整体上,我国海洋垃圾和微塑料平均密度与国际同类监测研究结果基本持平。海面漂浮微塑料类型主要为泡沫、颗粒、纤维和碎片。为进一步切实做好海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升海洋微塑料监测结果对塑料污染治理的支撑作用,我部正在综合分析评估已有的监测调查结果,研究优化调整海洋微塑料监测和调查方案。
关于您提到的如何发挥监测作用来助推美丽海湾建设的问题,“十四五”期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在全国划定了283个海湾,大力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监测结果显示,美丽海湾建设对于我国近岸海域水质的改善起到了重要作用。2022年,283个海湾中,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超过85%的海湾为144个,其中优良水质面积比例达到100%的海湾为111个。与2021年相比,90个海湾优良水质面积比例有所提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近岸海域、美丽海湾和微塑料监测工作,强化监测体系运行和质量管理,支撑美丽海湾建设和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
南方日报记者:据了解,生态环境领域中,关于噪声污染的投诉举报一直占据前列,距离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已经快一周年了。从监测的角度讲,现在全国噪声污染情况怎么样,下一步还将开展哪些工作?
蒋火华:谢谢您对噪声问题的关注。
防治噪声污染,既是关乎“家长里短”的小事,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从科学上讲,噪声是由物体振动产生的,在本质上是一种能量污染,不是由某种污染物造成的。因此,声环境监测的是一种能量,只监测声压级一种指标。
我们每年组织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6.0%、夜间达标率为86.6%。从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来看,昼间、夜间达标率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上升,昼间上升0.2—1.2个百分点,夜间上升1.5—4.9个百分点。全国城市区域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0分贝,这个音量听起来跟室内正常聊天、电脑主机声音的音量基本相当。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6.2分贝,比2021年下降0.3分贝。
声环境质量受人口数量、社会生产生活等影响比较明显。全国城市区域声环境总体水平为“好”和“较好”的分别为5%和66.3%。从区域分布来看,人口相对较少的中小城市和噪声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人口较多的大城市、生产经营及城市建设强度较高的城市声环境质量相对来说要差一些。
当前,噪声监测以手工为主,自动监测较少,与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噪声污染防治法》,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主要是做好“四件事”。一是全面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今年年底前,将建成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二是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三是全面加强区域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噪声源监测。各地区、相关公共场所管理部门、各工业噪声排放单位要依法落实噪声监测责任。四是全面加强噪声监测信息发布。我部将依法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小噪声”可能会造成“大烦恼”。高考临近,我们借此机会倡议,高考期间大家共同努力,给考生们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休息环境。
华夏时报记者:一直以来大家都关心监测数据的质量情况,我也关注到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2年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案件情况,请问生态环境部在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和打击监测弄虚作假方面有什么考虑?谢谢。
蒋火华:谢谢记者朋友对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的关注,这个问题我记得每一次发布会记者朋友都会问。生态环境部还是一直高度重视监测数据质量,我们始终强调,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正如您刚才提到的,今年初,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2年查处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情况,这些案件表明,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现象触目惊心,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已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除排污单位自动监测领域外,我们对环境质量监测领域的数据真准全问题也非常关注。因为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直接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十分重要。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保真”“打假”两手发力,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手段的质量监管,取得了较好成效。总体来看,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是可靠可信的,但个别地方依然存在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因此,监测数据质量监管一丝都不能放松、一刻都不能停顿,永远在路上。
2022年,有两个案件很有警示作用。一是某国控城市大气点位周边发生的无人机喷淋案。涉案人员企图通过“选择性治理”的方式影响国控监测点位周边环境质量,达到大气质量目标考核要求。最终,地方有关部门依规依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免职、党内严重警告、诫勉谈话等党纪政务处分。二是某国控水站发生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涉案人员用海绵堵塞采水口管路,干扰监测,造成该站自动监测数据出现异常,严重影响了国控水站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最终,地方审判机关依法判处涉案单位罚金5万元,判处5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年至8个月不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努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一是持续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二是制定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重点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国控站点监测运维质量、基础保障和人为干扰等方面,及时发现并整改突出问题,查处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对人为干扰监测站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恶劣行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澎湃新闻记者:我想问一个关于碳监测的问题,随着双碳工作的推进,能否请发布人介绍一下碳监测在碳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另外碳监测工作现在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哪些计划?谢谢。
蒋火华:谢谢您对碳监测试点工作的关注。关于碳监测,在去年5月和今年1月的两次新闻发布会上,我也介绍过相关情况,近期又有些新的进展,向大家报告一下。
自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以来,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试点任务。重点有三方面进展:一是初步组建了网络。从无到有建设碳监测网络,实现重点行业、城市、区域三个试点层面全覆盖,5个试点行业共建成93台在线监测设备;建成63个高精度、95个中精度城市监测站点;有序实施国家空气背景站点升级改造。二是探索建立了方法。碳监测技术指导委员会牵头组织试点单位及时总结技术方法,先后印发10余项碳监测技术指南或规程,涵盖重点行业、城市、区域、海洋碳汇等各领域。三是深入开展了分析。主要开展了监测和核算数据的比对分析、由浓度到排放量的反演分析和时空分布的规律特征分析,切实加强对碳监测数据的挖掘利用,增强了规律性认识。
碳监测的作用在以下三方面有较好体现:一是有利于服务企业碳排放校核。总体看,CO2在线监测法与核算法结果整体可比。在线监测提供了另外一种计算碳排放量途径,可以提高碳排放核算的精准性,助力企业降碳减污。二是有望服务城市碳排放核算。试点城市可以通过探索构建碳排放反演模式,找寻由浓度数据到排放量的转化路径,更好了解自身碳排放情况。三是有序推进与国际先进接轨。探索建立我国独立自主、国际等效可比的碳监测量值溯源体系,为开展碳监测统一“标尺”。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抓紧启动第二阶段试点,重点是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扩大行业试点范围。稳步扩大火电、钢铁等行业试点,逐步增加参试企业,提升试点工作代表性。二是深化技术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碳监测技术指南和标准规范,为开展碳排放监测、碳通量监测、环境浓度监测打下更扎实基础。三是强化监测法精准支撑。加快突破流量监测等碳监测关键技术,提升利用监测数据校核核算数据的科学性。
海报新闻记者:六五环境日即将来临,请问生态环境部今年有何活动安排?对比往年今年有哪些亮点?
刘友宾:非常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再过一周,我们将迎来今年的六五环境日。去年6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致贺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总书记对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亲切关怀,让我们深受感动、备受鼓舞。今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将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国家主场活动。
活动将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主题,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集中展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活动现场将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揭晓2023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百名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和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聘请2023年生态环境特邀观察员,公布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地,并举办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山东论坛、中国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论坛、中国生态文学论坛、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论坛等专题论坛和配套宣传活动。
六五环境日前夕,将组织开展“大地文心”生态文学作家采风山东行、大型主题采访、主题摄影作品征集、主题歌曲传唱、主题少儿绘画大赛、“助力六五环境日”接力宣传等预热宣传。六五环境日当天,全国2101家环保设施单位将集中向公众开放。
2017年,我部联合江苏省人民政府在江苏南京举办了第一个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和省级人民政府每年联合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成为惯例。各地围绕环境日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南方都市报记者:“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请问这一体系建设的进展和亮点体现在哪些方面?接下来还有何工作打算?
蒋火华:谢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测格局更大了。有序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现有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已达3500家左右,人员约20万人。持续推进部门间协商合作,会同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开展水生态监测,与自然资源部共享地下水监测数据,与中科院合作开展生态质量监测等。
二是监测网络更全了。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国家每年直接组织开展监测的点位达1.1万多个。
三是监测数据更真了。上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谁考核、谁监测”。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公众主观感受和客观监测数据更加一致。
四是监测能力更强了。空气和地表水常规指标已经实现了大规模、自动化监测,高精尖实验分析仪器和便携式、快速化应急监测仪器大量配置,卫星遥感、激光雷达、移动走航等先进监测装备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五是支撑作用更大了。“真、准、全、快、新”的监测数据,在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等数据全面应用于环境质量评价考核排名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围绕监测格局、监测网络、监测能力、监测质量、监测队伍、监测支撑等几方面,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以监测高质量发展助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为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