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司主持修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技术支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
《名录》是危险废物判定的主要法定依据,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此次《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污和风险管控的原则,重点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医疗废物等进行了修订,及时响应了社会关注点,落实了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名录》修订在促进危险废物利用、降低管理和处置成本等方面进一步发力,是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
201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