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日前公布2022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0.2%,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浙闽片河流、长江流域、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淮河和辽河流域水质良好;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2022年,监测的210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3.8%,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204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12个,占5.9%;轻度富营养的49个,占24.0%;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洱海和丹江口水库水质均为优、中营养;白洋淀水质良好、中营养。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张掖和黔东南等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白城、五家渠和石河子等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吕梁、呼和浩特和大同等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白城、石河子和巴彦淖尔等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
来源 | 人民日报
记者 | 寇江泽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