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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日期:2022-11-17     浏览:101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行动方案》的出台背景和总体思路。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4.8%,全国优良天数比率为87.5%,较2015年提高6.3个百分点,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但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京津冀及周边等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依然高发、频发,全国超过一半的城市仍然出现重污染天气,仍是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臭氧污染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夏季,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今年以来,全国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上升6.4%。柴油货车污染尚未有效解决,移动源氮氧化物排放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0%,对PM2.5和臭氧污染贡献率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三个标志性战役予以部署。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行动方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攻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行动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行动方案》包括1个总体文件,3个行动方案,即《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3个标志性战役在区域、领域、措施上互相协同,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总体文件明确开展攻坚战的重要性以及攻坚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3个行动方案对3个标志性战役的攻坚目标、思路和具体任务措施进行部署。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的重点地区有哪些?攻坚目标和主要措施分别是什么?

答: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以重污染天气频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以及重污染天气防控工作相对薄弱的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地区,针对区域不同污染特征,提出相应攻坚措施。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30%以上。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大气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二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攻坚行动,持续推动区域钢铁产能压减和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强化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散煤、燃煤小锅炉和工业炉窑等分散低效燃煤治理;三是其他区域攻坚行动,在稳妥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基础上,东北地区加快推进秸秆焚烧综合治理,天山北坡城市群全面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制定攻坚任务措施;四是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行动,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五是强化监管执法攻坚行动,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监管执法,督促重污染应急减排责任落实。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重点地区有哪些?攻坚目标和主要措施分别是什么?

答: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5—9月为重点时段,以臭氧污染较为突出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及其他臭氧超标城市在国家指导下开展攻坚,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提升能力、补齐短板。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全国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加快实施家具、汽车、工程机械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开展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二是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整治提升以及油品VOCs综合管控;三是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实施低效脱硝设施排查整治,推进燃煤锅炉以及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工业锅炉和玻璃、铸造、石灰等行业炉窑提标改造;四是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开展臭氧生成机理、主要来源和传输规律的研究,强化科技支撑,完善VOCs排放、组分和环境浓度监测体系,着力提升臭氧污染预报水平,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五是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围绕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钢铁、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精准监督帮扶。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重点地区有哪些?攻坚目标和主要措施分别是什么?

答:柴油货车污染攻坚战以货运量较大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

攻坚目标为: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持续提升铁路干线货运能力,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精准补齐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短板;二是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推动传统汽车清洁化和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汽车新能源化发展;三是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强化排放监管,推动港口船舶绿色发展;四是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推进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建材(含砂石骨料)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五是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模式,开展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和应用,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探索超标识别、定位、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

问:《行动方案》发布后,后续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为落实《行动方案》,完成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任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后续将做好如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生态环境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各地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分地区、分年度任务分解,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指导调度。指导各地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工程,夯实基础能力,强化联防联控;同时,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攻坚目标任务。

三是做好宣贯解读。加强宣传、解读、技术指导等工作,确保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等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攻坚行动相关要求,有效统筹经济平稳运行、民生保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准、科学开展攻坚行动,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来源: 生态环境部网站

20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