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张韵晨
“30年前,那时候与人家谈起我们在做‘湿地研究’,总被以为是‘师弟研究’,常被问到你研究一个大活人做什么?”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起草专家团队负责人张明祥笑着说道。而现在,随着对湿地保护工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的湿地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
2022年是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也是《湿地保护法》实施的首年。30年来,湿地保护取得了怎样的成效?《湿地保护法》有何意义?11月5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我国举办,我国是如何与世界分享湿地保护“中国方案”的?中国环境报记者专访了湿地保护领域专家张明祥。
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湿地保护率达52%以上
湿地作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被称为“地球之肾”。1992年,中国加入《湿地公约》,此后,湿地保护经历了摸清家底夯实基础、抢救性保护和全面保护三个阶段。30年来,中国湿地保护取得了哪些成就?
“我国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目前,共有64处国际重要湿地,600多处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及1600多处湿地公园,而且我国的湿地保护率达到52%以上。”张明祥介绍,同时,我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体系也日益完善。200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然后每5年编制实施规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实施规划投入了大量资金,实施湿地保护恢复项目。
近年来,紧邻三峡大坝的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修复三峡库区生态,并着重采取库岸工程治理、岸线植绿复绿等措施,将三峡库岸昔日的荒滩野岭建设成人们健身游乐的绿道、公园和景区,在三峡大坝前构筑起一道美丽的生态屏障。
保护与发展交响。“除了保护之外,我们也通过建设湿地公园,带动区域经济增长达500多亿元以上。同时,人居环境也得到了美化,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张明祥说。
30年间,中国完成了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从世界层面来讲,真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湿地基础调查的国家很少,我国已经完成了三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这在国际上是领先的成绩,也彰显了中国对湿地保护的重视。”张明祥向中国环境报记者说道。
此外,在湿地保护法制保障方面,中国也取得了一项非常重要的成就,那便是《湿地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
湿地保护法内容更全面,制度设计更系统合理
《湿地保护法》是一部从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科学地保护和修复湿地的法律。“从《湿地保护法》中的定义就可以看出,这是结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的法律,它把该保护的湿地严格保护起来,把该利用的合理利用起来。”张明祥用湿地定义举例解释。
在《湿地保护法》中,将湿地定义为具有显著生态功能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张明祥解释,考虑到《湿地保护法》是针对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因此在设计时增加了“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要求。不仅如此,把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水域和滩涂除外,主要是考虑到我国湿地保护和利用的现实需要,在最大限度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同时,也要发挥湿地的资源价值,保护农业、养殖业等。
“总而言之,我们对于《湿地保护法》中有关湿地的定义,既保留了《湿地公约》中对于湿地定义的精髓,便于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同时,也结合国情,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做出了一个实事求是的定义。”张明祥说道。
“《湿地保护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立法上的空白。”张明祥解释,过去的《森林法》《草原法》等都从资源角度进行立法,而《湿地保护法》则从生态系统角度进行立法,把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贯穿其中。
对湿地保护进行专门立法,中国是全球第二个国家。张明祥表示,《湿地保护法》是我国引领全球湿地保护的重要举措和行动。从国际上来讲,真正有《湿地保护法》的国家,只有中国和韩国。而我国《湿地保护法》的内容更加全面、制度设计更加系统合理,对于提升国际话语权,彰显大国责任担当具有重要意义。
向世界分享湿地保护的“中国方案”
《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11月5日在“国际湿地城市”湖北省武汉市召开,这是我国首次承办这一国际盛会。在这次大会上,向世界讲好中国湿地保护故事尤为重要。
“我们把《湿地保护法》翻译成了英文版,全国人大也正式发布了《湿地保护法》的英文稿,通过此次《湿地公约》大会,向世界各国代表及湿地保护领域的专家,宣传中国湿地保护的立法成果,给其他国家也提供了一个范本,希望可以引领全世界对湿地保护的立法行动。”张明祥说。
“除了《湿地保护法》的分享,我们也把刚公布的《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翻译成了英文,并在大会上进行宣传。”2022年10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规划》,明确了我国湿地保护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
张明祥表示,此次大会是向世界分享我国湿地保护,如湿地公园建设、小微湿地保护等经验做法的重要途径。
2018年,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已经通过了我国加入公约26年来首次提出的“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我国一直十分关注小微湿地的保护,我们身边的小微湿地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周边生活环境的改善以及气候调节也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此次大会上也提出了对小微湿地的保护工作。”张明祥介绍道。
《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是向世界传递我国生态保护故事的重要窗口,是向世界呼吁“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舞台,此次大会的召开,为全球湿地保护贡献了中国力量,提供了中国方案。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22-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