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6日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为主题,印发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以更好履行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职责,进一步细化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操作指引。
据统计,从办案数量看,自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30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7.4万余件,其中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近34.4万件,在全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的占比超过50%。从办案效果看,检察机关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786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584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93.5亿元,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
本批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四件,分别是吉林省检察机关督促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山西省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浑源矿企非法开采行政公益诉讼案、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诉A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对A发展基金会诉B石油化工有限公司C化工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
从案件类型看,这批指导性案例既有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和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例,也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例,还有对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进行检察监督的案例。本批案例所涉领域均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涉及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耕地及林草资源保护等不同方面,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经济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