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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验收”监管政策加严,环境部门将严惩弄虚作假行为

   日期:2022-06-21     浏览:124    

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这项自2017年实施的“放管服”改革,原本想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企业办事流程,但在实践中却遇到了尴尬。

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从日常监管和抽查情况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

6月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开《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自主验收”改革脉络

征求意见稿称,自2017年10月1日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变为建设单位自主开展。但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暴露出一些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形式走过场;一些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一些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重损害了自主验收制度的公信力。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了这项改革的时间表,注意到其中发生的变化:

2017年8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设想。

同年10月1日,“自主验收”实施。

2020年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监督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监督检查。这一期间,“自主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开始暴露。

2020年11月至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19个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对“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部审批的35个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2021年3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出通报,公开检查结果。检查发现,35个建设项目中有25个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存在问题,问题率高达71.4%。

检查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及规模。尤其是部分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结论可信度低等把关不严。

山西某矿井项目擅自将原煤破碎筛分系统设置的布袋干式除尘系统变更为湿式风机除尘系统,将矸石井下充填变更为承包给一家公司处理,将矿井水处理站规模由7200立方米/天变更为576立方米/天,既未按照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也未在验收中予以说明,于2019年9月23日通过自主验收。

检查还发现,“自主验收”实施后,部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当起了“甩手掌柜”,未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投产或使用中落实环保“三同时”及各项环境管理规定情况认真逐一开展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大量存在。山西某公司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自2017年起长期存在“未验投产”行为,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始终未依法督促建设单位整改到位。

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

但大检查之后,“自主验收”存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2021年5月13日,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8月20日,该意见出台,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断优化监管方式。同时借助第三方力量,从专业角度对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以及生态环保措施的批建一致性、达标排放的技术可达性、生态环境影响的可控性进行评判,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该意见提出,对检查中发现“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等行为,除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外,还应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环保信用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也表示,每年将适时组织相关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上一年度已开工和当年已完成自主验收(已颁发排污许可证)的部批项目,尤其是环境风险大、生态敏感度高、社会关注度高、信访投诉量大或违法问题线索明确的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情况以及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组表示,自主验收是对环保承诺兑现情况的自我鉴定,也是对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地情况的公开展示。企业应“维护自主验收制度的严肃性”和“自主验收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未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于自主验收报告中存在“关键信息抄袭”“关键内容遗漏”“数据结论错误”等弄虚作假情形将加大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环评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6月7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时表示,环评既要“优化审批,提高效率”,又应“守住底线,强化监管”,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除了专业执法力量外,生态环境部将许可地方环境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借助技术团队、行业专家等第三方技术力量,对建设单位的自主验收报告质量进行抽查,为精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来源:第一财经

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