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沪环综〔2020〕127号),提出了27条支持稳就业促发展的工作举措。有关情况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做好‘六稳’‘六保’上拿出更多硬照实招”的工作要求,以及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创新环境治理方式,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和“让绿色成为城市发展最动人的底色、成为人民城市最温暖的亮色”等会议精神,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前提下,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服务支持企业发展,特制定《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两坚持、两突出”: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企业在环保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打出“组合拳”,提出一批针对性强、时效性强的具体举措。二是坚持以实为要。通过谋实策、出实招,推出“硬核”措施,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三是突出“三保、两服务”。即保疫情防控、保优质项目、保小微企业,服务于保就业大局、服务于促发展大局。四是突出“两增两减”。即增加对企业环境治理的服务指导,增加绿色发展新动能;减少对高质量高水平项目的审批限制,减少对守法合规生产经营企业不必要的执法检查。
《若干措施》分为四大类,27条具体措施,将通过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企业服务指导以及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方面的举措,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通过推进疫情期间“三类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正面清单等举措常态化,支持相关企业加快恢复生产和发展。
通过扩大环评告知承诺、环评豁免的实施范围,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机制,优化环评重大变动认定机制,提高优质企业投产速度。
通过增加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范围,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切实降低企业环境管理成本。
通过支持产业区块外优质项目改扩建,完善本市产业链所必须的配套行业和工艺的建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支持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一体化示范区等重点发展区域,探索实施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
通过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通过实行免罚清单制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鼓励企业及时自我纠错、主动整改。
通过全面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一网统管”,强化“互联网+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检查,减少对守法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执法检查。
切实发挥环保督察整改对拉动市场投资、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通过全面推行生态环境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提升企业办事体验及办事效率。
通过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加强政策培训指导,加大技术帮扶力度,及时回应企业关切,解决企业困难,特别是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环保难题。
通过建立第三方服务“黑名单”、专项执法检查等,严厉打击不规范市场行为,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社会资本市场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企业主体,破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市场准入壁垒。
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发展,搭建环保科技创新平台,拓宽环保企业融资和技术创新与转化渠道。
通过鼓励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并推进试点示范,提升企业专业治理能力。
通过大力发展智慧监测技术装备,推进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技术在环境监测监控中的应用,支持环保产业壮大发展。
来源: 上海环境